以租促買:可能是一種共享經濟的新思路
若通過“以租代購”方式購買此車,,含購置稅及上牌費用等,,首付金額最低為10%,即8278元,,之后三年按照每月2845元支付租金,,到期后車輛過戶給顧客。計算下來,,三年總費用約為11萬元,。
這樣算下來,就整體費用而言,,‘以租代購’總花費高于分期按揭,。
共享什么商品容易被買走,?
以租促買,,在共享和租賃的過程,讓用戶把共享的商品買走,,對共享公司而言,,肯定是最好的結果。
但是問題來了:什么樣的商品更容易由共享轉換為購買,?
上面的例子提到過了共享雨傘,,而共享雨傘就是共享經濟里面第一個全面激活了共享過程中產生大量“購買“行為的共享產品。
這里就需要通過共享雨傘的模式,,推測出幾個重要因素,。
1客單價低
共享雨傘為什么容易促發(fā)大量”購買“,其實這里的”購買“僅僅只是放棄押金,,通過放棄押金的模式進行購買,。
而客單價低,是促使用戶放棄押金的一個必要的條件,,用戶的心理就是:大不了就是19.9元嘛,,多大事。
這里筆者目前能夠做個初步的預測,,用戶心理可接受的客單價在100元以內,,只要在這個價格內,促使用戶放棄押金的條件越多,,越容易促使用戶放棄押金,。2實用性&復用性
共享和自有不一樣的地方,自有的商品,,一定要有實際的用途,,且不是一次性的。
衣食住行中的所有的商品,,其實都屬于使用性和復用性的商品,。
雨傘只要下雨,,可以重復使用;充電寶只要手機沒電,,也可以重復充電使用,。
我們即會使用共享雨傘共享充電寶,也同樣會買雨傘和充電寶,,且多買一個少買一個對用戶并無太大影響,。3產權無約束
即上面提到的,車和房這種有法律保護的產權的產品,,不適合被用戶放棄押金買走,。
同樣共享停車位,共享單車也類似——停車位也是有不動產產權的商品,,共享單車雖然沒有產權,,但是裝有GPS,且共享車輛的統(tǒng)一外觀,,也是變相的使其產權不可轉移,。4需求行為+場景的滿足
上面幾個條件都是以租促買的必要條件,而行為場景才是整個假設的充分條件,。
01突發(fā)性
需求的突然性,,即我要借傘,是突然下雨我就會借傘,;我要借充電寶,,是因為我的手機掉電速度超出我的預期;包括我要坐飛機,,是因為家里突然出現(xiàn)的事情,,必須急著回家。
坐飛機的情況雖然沒有促使用戶買飛機(笑了),,但是極可能促使用戶買了頭等艙或者經濟艙,,跟買傘和買充電寶類似。
02租借場景
需求產生的突然性,,共享或者租借的產品及時出現(xiàn)在需求突發(fā)的場景的地點,,是尤為重要。
例如雨傘會設置在地鐵站,,公交站,,大型商場門口。在最需要的時候出現(xiàn),,對于用戶體驗而言是極佳的,,也是轉換率最高的場景。
在共享雨傘出現(xiàn)之前,,如果下雨我們一般都會就地買傘,,在共享充電寶出現(xiàn)之前,,我們也有可能會買個充電寶(火車站、飛機場),。
03歸還場景
突然性+租借場景及時,,這僅僅只能觸發(fā)用戶共享該商品的需求,而歸還場景是促使購買最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
歸還場景的不確定性,,會促使用戶共享該商品的時間成本大大增加,只要這個成本迫近用戶的心理價格預期,,就會強烈促使租——>買的轉換,。
例如某用戶在北京早上坐公交或地鐵辦某事時,突遇大雨,,出地鐵的地方租了把傘(一把傘一個小時5毛錢,,一把傘的押金是19.9),然后去客戶處辦事,,到了下午下班才回來,。
總共使用時間已經超過10個小時了,,租金已經到了商品的四分之一的價格,,用戶放棄押金購買雨傘的轉換率會激增(當然現(xiàn)在出現(xiàn)日租傘的功能,這個道理相同,,只是促買的成本增加),。
用戶心理=租&買
共享經濟,提倡的其實是閑置物品的租賃服務,;二手電商,,是提倡的限制物品的買賣服務,;天貓京東,則是全新的商品線上買賣。
而這些其實對于買方用戶而言,,其實提供的服務都是一樣的:購買商品來使用;可以買所有權,,也可以不買所有權,,租和買這兩種模式同時存在的。
對于用戶而言,,心理上是同時可以接受租和買這兩種方式,,只不過在特定的場景會接受不同的選擇方式。
結語:共享經濟只是噱頭,,賺錢才是大事
對于賣家而言,,短租不如長租,長租不如銷售,,銷售產品的公司的利潤也一定高過租賃公司,。
所以對于共享經濟而言,,也是同樣的道理。共享產業(yè)的產品本質上還是以長租短租為主的商業(yè)模式,,在擁有了目標用戶和市場之后,,以租促買的商業(yè)模式也是應該是時候啟動了,神州租車之后有了神州買買車就是最好的例子,。
在共享經濟的下半場,,還是要回歸商業(yè)本質,在共享經濟帶來的巨大流量下,,用各種方式進行變現(xiàn),,畢竟賺錢才是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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