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O2O平臺失信行為的根本是什么?
現在,登錄QQ,向你的朋友說句話,字里行間若出現銀行、匯款等字樣,QQ系統(tǒng)就出現安全提示:“如果聊天中有涉及財產的操作,請一定先核實好友身份。”打開微信群,此時如果有陌生朋友加入,系統(tǒng)會提示“某某與群里其它人不是微信朋友關系,請注意隱私安全”。這種風險提示是互聯網平臺商家針對溝通過程中,雙方不便當面交流,核實身份難度大等情況下,做出的防控信用風險的手段。
物流O2O平臺也要加強信用風險防控工作。平臺不但要滿足互聯網基本的信用要求,還要滿足物流業(yè)的信用要求。只有這樣,平臺才能從根本上防控信用風險,為車貨雙方提供可靠的物流服務。所以,平臺商家首先必須了解我國物流業(yè)出現信用問題的根本原因。
失信行為由來已久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吳金忠認為,目前,造成道路運輸市場誠信問題的原因,既有全社會信用意識還較為淡薄、道路貨運市場主體“多、小、散”經營格局沒有根本改觀等客觀背景,也包括信用監(jiān)管體系不完善,信用服務體系不健全等重要原因。具體包括:
一是法律法規(guī)滯后。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對行業(yè)信用建設沒有做出相關的規(guī)定和要求:對于信用水平較低的企業(yè),沒有在市場準入、市場退出、資源配置、法律責任方面設置相應的處罰規(guī)定;對于信用水平較高的企業(yè),也沒有設置相應的獎勵措施。而《道路運輸企業(yè)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等制度僅屬于部門規(guī)范性文件,法律法規(guī)層次較低,依據《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規(guī)的法律精神,又不能設置上述獎懲措施,導致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獎優(yōu)罰劣方面缺乏有力、有效的手段。
二是信用征集體系不健全。現有質量信譽檔案指標較為寬泛、有待細化;信用信息紙質檔案、手工采集等情況較為普遍,自動化采集程度低,導致信用信息不完整、不準確、更新不及時;信用信息尚未實現全國聯網,經營企業(yè)、從業(yè)人員在異地的經營違章記錄等信用信息不能得到有效采集;與公安等部門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貨運車輛及駕駛員有關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
三是信用評價體系不健全。現有《道路運輸企業(yè)質量信譽考核辦法》由于頒布時間較早,部分內容有待修訂;評價指標較為籠統(tǒng),部分考核指標沒有信息來源的支撐,需道路貨運行業(yè)特點進行完善;很多省份基本上還是依賴于手工評價,導致統(tǒng)計不全面、考核結果容易失真,嚴重影響信用評價的公正公平性。
四是信用獎懲體系不健全。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獎優(yōu)罰劣方面缺乏有力、有效的手段,“優(yōu)難勝、劣難汰”;跨地區(qū)、跨行業(yè)誠信獎懲聯動機制不健全,例如被吊銷從業(yè)資格證的從業(yè)人員在異地經過考試重新取得從業(yè)資格、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滿12分的駕駛員仍然駕駛貨運車輛的等違規(guī)情況大量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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